爱吃的馒头IP属地:湖南·张家界 发布于22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(👯)记者接到(dao)报料指出,周亚(🏬)平作为(wei)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(🏰)称“鸟(niao)人(ren)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(guo)鸟人公司在(🌕)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(🚕)万(wan);右手则通过音集(🔺)协,向收取版权(quan)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(zhe)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(lai)由鸟人公司向等娱(yu)乐场所发(fa)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(👤)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(qi)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(⏺)代(🚵)理,那么应由音集(🎰)协负责向索赔(pei)”,上述报(🤴)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(🗳)公(♊)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(liang)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(🌨)代价也必(🦊)然(🚙)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(🔝)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(suo)停止对《家(jia)在(zai)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(🚎),并主张每首(🗒)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(📩)由音集协还是鸟(niao)人公司(🐊)发起(➗)诉讼的(de)矛盾在(🐸)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(📛)作权(⏪)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(hui);本(ben)案中(zhong)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(shi)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(zuo)权无证据证实。